关于报送林业循环经济相关材料的通知

20.05.2015  14:01

新林计字〔2015〕281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 关于报送林业循环经济相关材料的通知》(规木函〔2015〕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组织企业、专家和相关人员编写材料。每各单位在兼顾林地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推进林木生产减量化、推进林业废弃物和废弃林产品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利用、推进清洁生产、推进林业节能减排、拓展和构建林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等林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领域,分别推荐林业循环经济发展较好,具有典型意义的1个重点地区(市或县)、1家重点企业,并认真进行整理,总结经验和提炼案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请根据材料提纲进行编写,要求事实和数据真实可靠,经验总结条理清楚、事迹突出、文字精炼。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材料上报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991—5879365  139991902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 关于报送林业循环经济相关材料的通知》(规木函〔2015〕78号)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