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06.05.2020  15:40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

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技工院校、企业:

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自治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产业范围。《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支持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生物药品等先进制造业和能源、化工、轨道交通、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等自治区优势、支柱产业。

(二)单位范围。专业设置符合上述产业发展方向的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从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遴选;继续对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单位给予支持。管理规范、培训能力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企业和技工院校,也可择优纳入。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在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仍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应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继续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规范方面。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2.培训能力方面。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匹配的实训设备。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次,高级工以上培训达到600人次以上。

3.师资队伍方面。有满足培训需要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校企合作方面。申报单位是技工院校的,必须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建设专业要有领军型高技能人才,且与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技能大师工作室以自治区重点发展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选择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工种),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依托所在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配备一批青年技术技能骨干为助手共同组建。对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国家级和自治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书内容应涵盖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及其制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申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项目负责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计划等;

(3)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9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出版物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

(二)评审程序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论证。

2.申报单位进行答辩。

3.根据评审论证结果确定2020年建设项目候选单位。

4.向社会公示。

5.项目备案。

五、项目经费

(一)国家安排专项经费对项目建设单位实训设备、教材开发和师资培训给予支持。

(二)企业主管部门、技工院校主管部门应安排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

六、项目效果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建设单位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实训设备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2.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项目实施,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项目建成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次。

3.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项目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日常指导、年度考核、一年期满总结评估。

1.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2.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3.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6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4.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工艺方法等。

5.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并为企业创造效益。

七、考核评估

(一)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财政厅,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进行考核、评估。对未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挪用建设资金、未按照方案规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项目备案,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八、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电子文稿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冬、王新龙

联系电话:0991-36896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下载)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下载)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下载)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