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供销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新疆供销技师学院评估结果公示

20.04.2020  20:0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和《技师学院评审细则》,经专家评估,新疆供销高级技工学校达到《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5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如实反映。

联 系 人:纪钰林、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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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