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18.11.2014  14:29

  11月15日上午,由环保部宣教中心、山东省环保厅和青岛市环保局共同主办的“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论坛在青岛市环保局召开。本次论坛就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进行了交流、讨论。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出席并作了题为《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挑战与策略》的主题演讲。

  张波在演讲中指出,当今国际经济秩序存在重要缺陷。资源消耗在发展中地区,污染排放在发展中地区,清洁产品主要消费在发达地区,而产品价格中并没有体现应有的生态成本,客观上形成了发达地区对发展中地区的“生态掠夺”。发展中地区环境问题,实质是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说到底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政治问题。山东省情的环境特点决定了,山东必须自觉地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

  张波认为,当前,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面临四大不足,即科学性不足、统筹性不足、权威性不足、社会性不足。“”,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方法,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一是观测点作用,判断转变发展方式是否取得成效;二是着力点作用,倒逼污染行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三是增长点作用,以环境需求激发环保市场释放新的发展红利。

  结合山东流域治污实践,张波阐释了山东流域治污的重要启示:没有真正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观念、标准、技术和管理;科学实施积极的环保措施,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是推动传统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

  张波强调,用环境保护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应当遵循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有机结合的工作策略。必要性,就是把握大势,用维护公众健康安全的必要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统一思想;预见性,就是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提前若干年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努力方向;引导性,就是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强制性,就是确定的政策措施必须依法坚决落实。巧用环保力,可以促进大变革!

  结合山东环保工作实践,张波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定律”——任何企业、行业乃至地区的发展,只要与公众改善环境的需求背道而驰,其发展的道路就必然越走越窄,最终将难以为继。

  张波在演讲中阐述了山东环保公众参与的“三段论”:公众监督把“阴暗面”亮出来,政府顺应民意认真整治,整治效果依然接受监督。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行齐鲁、临澜环保公社、点点环保等民间环保组织对山东环保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他们在“爱国、公益、务实、理性”的基础上,继续努力,积极参与到山东乃至全国的环保事业中来。

  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环保部宣教中心环境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副所长阳平坚、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分别作了题为《新环保法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全媒体时代的环保公众参与:挑战、机遇和出路》、《开展污染源信息实时公开,推动环保公众参与》的精彩演讲。随后,论坛围绕扩大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环保组织如何健康发展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展开圆桌讨论。

  在回答圆桌讨论主持人黄承梁有关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方面的提问时,张波指出,做为政府部门,要有科学正确的理念、专业的能力和务实的作风,要深化认识,不断改进。做为民间环保组织,爱国、公益是前提,务实、理性是基础,如果再增加一点包容,那民间环保组织一定会大展宏图。

  论坛由山东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黄承梁主持。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青岛市环保局局长宋春康,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孙法柏,浙江、上海、云南、天津、宁夏等省、直辖市环保宣教中心负责人,绿行齐鲁、自然大学、点点环保等省内外知名环保NGO代表,中央驻鲁、省直主流和青岛市媒体记者,青岛高校环保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