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29名幼儿园师生中毒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04.10.2014  01:59

发生于9月25日的陕西省延长县第二幼儿园集体中毒事件,共导致29名师生中毒,其中1名幼儿死亡。延长县政府目前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延长县教育局局长王军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第二幼儿园园长肖向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园长职务等。

经查明,延长县第二幼儿园中毒事件排除人为故意投放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报复、恐怖的可能,系偶发性中毒事件。2014年9月25日上午,该涉事幼儿园教师李延陵在清理幼儿园库房时,将过氧化氢(双氧水,无色无味)倒入厕所,加剧化粪池内多种有害气体的释放,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共有29名师生中毒,其中1名幼儿死亡。

9月30日,延长县政府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延长县教育局局长王军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第二幼儿园园长肖向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园长职务。同时,对于后勤工作人员李延陵、幼儿园班主任、保教老师和当周值周教师等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单位。

延长县位于陕西北部,延安市东部,县名因延河自西向东长流入黄河而得名。(冽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