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十三五”攻坚脱贫目标广泛开展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5〕199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十三五”攻坚脱贫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扶贫需求调研活动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288号)要求,按照林业扶贫工作职责和行业系统管理原则,现就广泛开展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围绕“十三五”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摘帽退村减贫”计划方案,摸清3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发展现状和“十三五”发展思路、工作目标、重点林业扶贫项目,2553个贫困村林业产业、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185万贫困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为科学制定林业扶贫攻坚行动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发展情况及林业扶贫需求。
1、林业发展现状。主要内容包括:特色产业、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等基本情况,林果产品储藏保鲜和加工情况,林业产值、林业收入情况及在农村经济、农牧民收入中的比重,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困难。
2、“十三五”林业发展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及重点林业扶贫项目。其中重点林业扶贫项目内容、扶贫途径及调研要求如下:
(1)特色产业,主要包括:特色林果业、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种苗、花卉、沙产业、林下经济和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培育、开发利用产业等)。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如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强化生产技术培训等项目实施,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帮助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
(2)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天然林、湿地、重要生物物种保护和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通过加强资源保护,增加就业岗位,就近吸收贫困人口参加管护工作,帮助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增加经济收入。
(3)生态建设,主要包括:营造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林业建设项目。通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改善贫困村生产条件,增加贫困人口生产资料和就近劳务创收渠道,帮助贫困人口增加经济收入。
(4)自然保护区建设。通过对生态特别重要和特别脆弱地区实施生态保护,帮助生态保护区内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
(二)贫困村林业产业、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重点调研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林业的意愿及需求,通过发展特色林业壮大和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意愿及需求,贫困村绿化建设情况及需求。
(三)贫困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面向贫困人群个体,重点调研“十二五”期间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林果龙头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社等精准林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十三五”需求。
三、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一)地(州、市)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报告。各地(州、市)林业局要在各县(市、区)林业扶贫专项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汇总形成本地(州、市)林业扶贫专项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十二五”林业扶贫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林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林业扶贫项目,并填报重点林业扶贫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一)、贫困村林业产业和绿化建设需求汇总表(见附表二)、贫困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汇总表(见附表三)。
(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报告。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需以本次安排的调研内容为提纲,分别撰写林业扶贫专项调研报告,并填报附表一、表二、表三。
(三)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报告。仅填报附表一、表二、表三,不再单独形成调研报告。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重点县名单见附表四。
四、调研要求
(一)认真制定调研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与扶贫办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本地(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及数量、“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摘帽退村减贫”计划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调研内容、调研要求、调研方法、进度安排。在选择重点县市、重点贫困村调研的同时,组织并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乡镇、贫困村、住村工作组全面深入开展调研。
(二)客观准确反映实情。在调研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了解和尊重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发展意愿,提出适合发展的林业项目及需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林业发展现状和问题,研究分析制约发展的根本原因,提出各级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要按照“摘帽退村减贫”计划方案,综合考虑投资额度、实施进度等因素,集中投入,统筹规划。通过调研,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有关基础数据,结合林业发展实际,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及意见建议,为科学制定林业扶贫攻坚行动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三)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求思路清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各地(州、市)林业局在报送地(州、市)林业扶贫专项调研报告(附表一、表二、表三)的同时,需将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业扶贫需求专项调研报告作为附件(附表一、表二、表三),一并于12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提交林业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刘鹏
联系电话:0991—58793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重点林业扶贫项目汇总表
2.贫困村林业产业和绿化建设需求汇总表
3.贫困人口发展林业的意愿及需求汇总表
4.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重点县明细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