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五项措施推动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

07.04.2015  19:59

  按照自治州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2015年确定了“工业企业提标淘汰、城市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等五大类3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5.6亿元,考虑到今年项目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我县采取多措并举,强力推动项目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监察、环保、工业园区、经信、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督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二是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为2015年县重点民生项目,并纳入分管县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采取动员会、缴付押金和签订责任状等方式促进项目工作的落实。

  三是为使重点项目工作得以有效落实,县委、政府先后8次召开浆粕化纤环境整治协调会,先后4次组织区、州、县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到疆内和内地考察、学习先进污染治理水平。同时下发了《玛纳斯县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玛纳斯县工业园区浆粕粘胶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将33个项目分解落实给责任部门和企业,要求按时限上报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以周报形式上报治理进度,为今年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大执法关停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党委对浆粕化纤行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批示精神和具体要求,依据新《环保法》和自治区环保厅(2014)478号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于3月20日向澳洋、舜达、祥云下达停产治理通知书,并要求企业开展废水一级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无组织工艺废气、沙漠氧化塘等治理工作。

  五是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为各部门支持企业资金项目的前置拨付条件。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的企业经信、发改、财政等部门不得拨付相关补助资金,有力保证了监管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