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场说了算 有助于热企新陈代谢

13.11.2015  12:34
  日前,十余家供热企业放弃了所辖部分片区的经营权,将锅炉房交由其他企业接管。因经营乏力,这些企业未能兑现辖区老化管网的改造义务,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屡遭居民投诉。

  近年来,随着城市集中供暖规模的不断扩大,供热是商业服务的观念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在许多人的意识中,供热市场始终处于卖方占主导的地位。不少人都认为,家里的暖气包不热,供热企业一定难辞其咎。为了维权只能通过拒交暖气费等方式对抗。

  这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拒交采暖费,增加了供热企业负担,造成企业改善提升服务质量力有不逮;另一方面,企业无力提升供热质量,只会给居民带来更大的不便和怨气。

  相互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把裁判权交给市场,用市场之手找到平衡点,才是关键所在。

  五年前,新疆乌鲁木齐采暖期室内温度标准是18℃±2℃,即最低达标温度为16℃。为改善民生,近年来,乌市提高了供热达标的底线,达到20℃,这也是我国北方城市中的最高供热标准。同时,乌市也大面积开展热计量改造、外墙保温、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等一系列惠民措施。政策红线勾框,环境改善垫底,这些为供热企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大展拳脚提供了有利条件。

  放弃,对于这十三个供热企业来说,是摆脱了发展问题,顺应了市场客观需求;接手,对于后续企业而言,是充实了自身实力,加速了新陈代谢;更替,对于辖区居民而言,是改善了生活质量,是冬季房间里可期的现实温暖。

  市场主体有进有退、有收有放、有增有减才是最佳的代谢循环。只有当市场说了算时,让市场对服务质量提出公正裁决,才会倒逼企业认真审视自身问题。这也是为何近年来,每到进入冬季采暖期,各供热企业就主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因。

  来自相关部门数据显示,2014至2015年度采暖期内的投诉率,比2013至2014年度下降了25%。这是政府托底的结果,同时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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