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通报十二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28.01.2016  12:03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综合宣)1月20日,巩留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2015年查处的十二起典型违纪违规案件。

  1、巩留县政协提案委原副主任王鸿强以欺骗手段,先后向多人骗取现金或骗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在互联网“万国娱乐”平台上购买“重庆时时彩”彩票,除陆续偿还138580元外,余593720元未偿还。王鸿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巩留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周艳(原财政局经建科科长)、财政局干部陈飞在家电下乡政策专项资金审核中,陈飞未能按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周艳未认真把关,造成销售网点套取家电下乡专项补贴资金。周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巩留县地税局工作人员田奋友采取伪造契税完税票据的形式,将他人委托自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中的2175元据为己有,田奋友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

  4、巩留县阿尕尔森镇头道湾学校教师罗正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先后超生两个子女。罗正祥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巩留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民警阿克木江·阿木提未请示领导同意私自办案,私分和占有赌资1000元。阿克木江•阿木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6、巩留县农业局、县政协办、县医院、县开发办、县农广校、住建局安居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留县高级中学、农经局9家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巩留县凯悦大酒店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其中农业局党组书记刘天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张培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农业局、县医院、县开发办、县农广校相关责任人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受到效能告诫处理;住建局安居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留县高级中学、农经局相关责任人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

  7、巩留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民警阿里·吾拉依汗在巩留县公安局看守所轮岗担任管教民警期间,为在押人员吐某某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9000元。阿里·吾拉力汗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8、巩留县阿尕尔森镇阿尕尔森村原治保主任周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周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巩留县塔斯托别乡卡拉巴克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卡马力江·阿布都肉苏力以职务之便,截留国家牧草良种补贴资金7435元据为己有。卡马力江·阿布都肉努苏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0、巩留县东买里镇红光村四组组长阿布都海如·阿布都克力木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小麦直补款6339元。阿布都海如·阿布都克力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巩留县水利局干部叶尔木哈买提•木沙在参加“访惠聚”工作期间不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出国到哈萨克斯坦探亲。叶尔木哈买提·木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巩留县阿尕尔森镇沙尔乌泽克村治保主任马留胜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补贴4148.7元。马留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自警自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今后,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加大惩处力度,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并在全县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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