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国家公布率达到百分之百

04.03.2016  21:25

  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我州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数据自行监测完成率97.86%,公布率100%,国家公布率100%,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国家公布率80%的考核目标,同时达到了昌吉州自行监测国家公布率100%的目标。其中,1月份自行监测完成率96.49%,公布率100%,国家公布率100%,2月份自行监测完成率99.33%,公布率100%,国家公布率100%。

  2016年2月1日起,自行监测公布平台更换,新平台系统不稳定,部分企业上报的数据缺失,部分企业采样点、排放标准、监测频次等均出现改变,影响完成率。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多次督促企业尽快委托监测单位,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企业在接到我中心通知后,均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加快委托、询价进度,企业已基本全项次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经过努力,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从1月份96.49%提升至2月份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