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环保局联合多部门制定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6.03.2016  18: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伊宁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伊县党发〔2016〕7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生态扶贫,通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实现到2017年自治州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确保与全疆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由伊宁县环保局牵头,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农业局、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定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任务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脱贫与生态环保并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扶贫开发必须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与发展减灾、避灾农业和低碳经济相结合,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采取治理、保护、修复的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关于生态建设方面的政策,树立“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理念,推进绿色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