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则孜•克尤木带队赴基层督导《国办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08.05.2015  22:5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颁布以来,新疆林业厅党委高度重视《国办意见》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并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两个意见是国家和自治区在新形势下为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指导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日,为督促指导各地州贯彻落实好《国办意见》和《实施意见》,使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为新疆得到生态建设和林果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自治区林业厅厅长艾则孜·克尤木带队,分管副厅长英胜、自治区林检局及其他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赴南疆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围绕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和督导。

艾则孜·克尤木一行连续7天深入和田、喀什地区多个乡镇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和监测站点、乡镇防治专业服务队、临时检疫检查站、应急药剂药械库和飞机防治春尺蠖作业点调研检查。每到一个考察点,艾则孜·克尤木厅长都认真听取情况汇报,仔细查看工作进展情况,向政府领导、基层一线同志及农民详细询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今后的打算和意见建议等,全面掌握防控工作实际情况。艾则孜·克尤木厅长在调研后强调:

一是要深刻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极端重要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事关新疆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事关食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既是生态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既是工作职责,也是政治任务。特别是南疆林果主产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更是事关广大农民持续增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该高度重视。

二是要把握好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发展机遇。《国办意见》的出台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对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重视、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解决长期制约防治工作的政策保障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大幅提升整体防治工作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重大意义,把握好行业发展机遇,尽快协调解决增加森防编制、机构升格、防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等关键难题。

三是认真抓好《国办意见》各项任务要求的全面落实。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国办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订本级林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意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新疆林检局 苏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