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村规民约》成依法治村好帮手

30.01.2015  15:10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1月28日,笔者在尉犁县团结乡东海子村采访时看到,每条村道最显眼的位置都张贴着内容丰富、最新版的《村规民约》。

   尉犁县团结乡东海子村党支部书记吕延涛说:“我们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围绕社会稳定、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村规民约》,充分体现了全体村民的意愿。

   笔者注意到,东海子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内容极为丰富,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化解农事矛盾等内容外,还对村民子女考取大学、村民去世后安葬、环境卫生治理等事宜做了相应规范。

   针对部分村民家庭比较贫困的情况,该《村规民约》提出对老人去世给其家属发放安葬费300元;对于环境卫生做得好的家庭予以奖励;考上大学的村民子女可凭录取通知书领取5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村规民约》是我们大家制定的,既然制定好了就要按约定的去执行,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尉犁县团结乡东海子村村民张洪娃说。

   据了解,目前,尉犁县团结乡5个村全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村规民约》,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表决通过生效,由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村干部具体监督执行,以村民自己制定的“小宪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尉犁县团结乡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强化了村民“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自我约束意识,形成“遵守《村规民约》光荣、违反《村规民约》可耻”的舆论导向,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讯员李伶 田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