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08.12.2015  13:20
  7日,自治区纪委对11月份新任职的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就如何坚守共产党人本色、依法秉公用权和履责担当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廉政谈话,还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运用廉政法规知识进行测试,并对测试情况进行点评。
  会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今年是主体责任落实年。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要严格按照党内设定的程序和规定办事,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
   4名新提任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