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自治区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5年内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全科医生
5年后,新疆将实现每个社区配有1名全科医生。小病进社区,大病去医院,老百姓看病首诊可以方便、放心地去基层医疗机构。
自治区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完备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社区有1名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的制度建设是为了推动建设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基层首诊。通过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不断延伸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意见》提出,在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方面,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3000名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1名,其中应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民族医。设置护理康复病床的,每5张病床配备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
为逐步改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缺少、服务能力不足的现状,《意见》还提出落实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引导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在职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中、高级职称医生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意见》明确,到2020年,建立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补偿政策到位、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广大居民服务需求,符合新疆城市功能定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2020年,通过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功能得到完善,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辖区居民普遍与全科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居民在社区首诊比例、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社区门急诊人次占比均有明显提高。居民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综合、持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意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做了准确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任务,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与上述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民族医药服务。
同时,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到2020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今年2月,自治区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初步完善自治区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到2020年全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的目标,并要求从组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的建立、推进居民或家庭与基层建立签约服务、逐步形成未经转诊不予报销制度等多项举措,有序引导患者基层首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