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贯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合理确定任务分工 大胆先行先试

31.08.2016  13:37

  本报讯 福建省委近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中办、国办近期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福建省确定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这是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多年来,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形成了一批较成熟的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

  会议指出,中央正式印发的《方案》,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今后三年要探索形成的38项改革成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对照《方案》,合理确定任务分工,明确年度改革成果,大胆先行先试,全力抓好试验区建设和《方案》的贯彻落实,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