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12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征地征收外业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01.04.2016  20:55
 

按照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委托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6年1月11日开展了G3012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的征地征收外业调查工作。我中心全力克服恶劣天气、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困难,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历时近30天圆满完成了项目外业调查工作。

一、项目的建设实施为喀什地区和一带一路战略添砖助力

G3012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是7118国高网重点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喀什市“一线一环”绕城公路方案中的重要“一线”。它的建成,将有力缓解喀什过境交通压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带动喀什经济发展,也将进一步改善南疆交通运输条件,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进程。该项目计划于2018年11月30日完工,对维护南疆地区稳定、巩固边防和民族团结,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层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厅党组直接关怀为项目顺利圆满完成注入强大动力

G3012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全部位于耕地和农户住宅区,无论是征迁数量、密集程度,还是征迁协调的难度,均超越我中心以往项目。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调查任务,我中心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和临近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主动与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协商,将外业调查工作分成两个阶段开展,即:1月11日至1月28日为第一阶段,刚过完春节调查人员又于2月24日前往征地现场开始第二阶段工作。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主任刘志才同志亲自带队,身先士卒,积极协调,迅速形成了由当地政府、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国土规划研究院、自治区林科院,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及地方各级国土、林业等相关单位部门70余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在腊月寒冬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在我中心历史上也为数不多,零下十几度的低温,雪花纷飞,寒风袭来,在户外不到1小时大家全身就已冻透,有的同志们穿了三条毛裤还无法抵御严寒。同志们一心扑在征地现场,没有谁喊苦喊累,大家互相鼓励,迈开满是泥泞的双脚,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在户外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在三月份的调查期间,遭遇了喀什今年首轮沙尘暴天气,城区建筑被沙尘淹没,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土腥味,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辉同志,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平新来同志没有忘记在征地一线的同志们,带领厅机关处室亲临征地现场慰问,给大家带来了关怀、带来了鼓舞、带来了力量,使同志们干劲倍增。大家主动向领导看齐,充分发扬“爱岗敬业讲奉献 攻坚克难敢担当”的国土精神,严格工作要求和标准,用高效的工作成果回报组织和领导的关爱。白天,大家采取全程摄像,逐户拍照的方式认真核对地类、丈量房屋、清点树木、政策解释、调查登记和签字确认;晚上,采用两种汇总测算方式,汇总、测算及核对白天调查数据,确保征地补偿费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经过近30天的密切配合、团结奋战,3月10日圆满完成了全程43.77公里,用地面积369.3394公顷,房屋437户,面积8万平方米,树木63万棵的征地调查任务,并同步完成了近3.5亿元的征地补偿费测算工作,为公路的顺利开工、征地补偿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后续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是补偿标准与实际差距较大。目前《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中的房屋等构筑物、特种经济树种补偿标准过低。如砖混结构房屋最高补偿标准每平方米仅为595元,而各地富民安居、抗震安居房屋每平方米成本造价为1100元-1300元,补偿标准远远低于造价成本,无法满足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的需要。

      二是地方工作机制不够顺畅。该项目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征地征收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149号)后开展实施的第一个公路项目,征地征收工作程序较之前发生了很大变化。该项目责任主体喀什地区行署指派交通部门为征地负责单位,由于交通部门对征地征收工作程序、法规、政策不够清楚,一是造成协调沟通不顺畅,使得各乡镇及有关单位配合不到位,给外业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无法落实征地工作程序。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的两公告一登记,征地告知、听证等程序将无法保证落实;三是征地补偿费拨付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如政策把握不到位,解释不到位,势必会引起纠纷和矛盾,阻碍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