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绩显著

18.12.2015  16:54

  为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及《哈密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任务指标,地区行署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强力推进,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投入,确保各项重点减排项目责任主体明确,保障措施到位。截止到2015年已完成46个减排项目,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煤化工等老污染源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基本完成,28家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企业“退城入园”,拆除燃煤小锅炉218台,1537家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炉灶实现了燃气化,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消减量分别为2198吨、552吨、19104吨、11488吨,全面完成自治区确定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