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警示

24.06.2015  18:07

  (记者  阿依努尔)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多发易发的季节。日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公众提出以下消费警示:

  一、选购食品应选择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时要查看食品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购买果蔬、鱼、肉、蛋、牛奶等食品,要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和其他物质的检测公示;不要采摘、购买和加工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菜、野生菌等食物。

  二、清洗果蔬类食品,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清洗时应采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

  三、加工食品时,要保持炊具、食具及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加工、处理,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

  四、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从冰箱中取出冷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以杀灭存活的细菌;食用凉拌菜可适量加入生蒜杀菌。

  五、存放食品时,剩饭、剩菜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箱内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六、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七、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尤其应注意饮食卫生,适度食用冷饮,切忌暴饮暴食。考生要注意饮食合理搭配,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

  八、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2617331,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