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森林派出所救助野生动物灰鹳并放归自然

14.11.2016  12:32

11月4日上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森林派出所民警在东归生态公园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鹳放归自然。

三天前,和静县巴伦台镇巴伦台村村民在河边放羊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鸟,随即报告给巴伦台公益林管护站,管护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救助,并将受伤野鸟送到了和静县森林派出所。

经辨识,这只野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鹳,  经过派出所民警3天的精心照料,这只灰鹳的伤势已基本恢复。

森林公安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山区林区的牧民,一旦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与森林公安取得联系,让我们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