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18.04.2016  17:59

新林党办字〔2016〕56号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表彰推荐上报工作。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关于认真做好 庆祝建党95周年 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树立林业系统先进典型,厅党委决定,“七一”前表彰一批林业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数量

各单位党组织各类表彰对象原则上须按照分配指标推荐(附件1),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拟表彰推荐对象可在本支部推荐,也可交叉推荐。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始终按照“两个坚定不移”要求,从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国家分裂、服务各族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五有”目标。 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措施上务实、保障上有力、方法上创新,严肃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团结一致、凝聚共识、务求实效,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维护社会稳定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有本领过硬的党员队伍: 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员队伍的政治担当,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激励党员成为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骨干力量,组织带领各族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群控,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 建立提高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的工作制度,组织生活规范严格,重大决策民主科学,管理措施科学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服务群众精准高效,监督约束有效有力,切实提高落实率、落实度和落实效果。 有出类拔萃的工作业绩: 坚持用现代文化引领群众,群众的认知力和免疫力强,“去极端化”成效明显,反恐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民族团结互信增强。坚持用好“五把钥匙”,在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中,出实招、鼓实劲、办实事,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有群众满意的良好口碑 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层面貌发生可喜变化,民心民力得到凝聚,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威信高,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始终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谋发展、保稳定,始终保持优良作风,做到“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素质: 带头践行“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的要求,始终把学习摆在首位,紧密结合基层和个人实际,学习方式活、学习效果好,政治方向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组织观念强。 带头维护团结稳定: 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主动到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带头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协助健全群防群控体系,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感恩意识,珍惜美好生活,自觉维护稳定,主动促进团结。 带头争创一流佳绩: 责任感荣誉感强,热爱基层岗位,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不同问题,敢于啃硬骨头,乐于作出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带头服务基层群众: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主动转变作风,深入了解民情、真心融入群众、尽心为民谋利。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人心,积极传播正能量。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关键时刻敢发声、敢亮剑,带头清正廉洁、崇法尚德,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林业厅党委十项规定,能够规范言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把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开展党建工作中成效显著。做到“五坚持”。 坚持党性原则: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强、能力强、敢于担当、群众威信高,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极端化敢于出手管理、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斗争。 坚持联系群众: 坚持将服务群众作为完善基层党建、加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带头深入一线、亲自破解难题,善于知群众情、管群众事、解群众难、暖群众心,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群众反映良好。 坚持勤政务实: 忠诚党的事业,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精气神足,服务中心主动作为,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能够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坚持改革创新: 把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典型经验有效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纪律、严肃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效推进党建理念、方法和制度创新,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 坚持廉洁自律: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恪守政治规矩,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作为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廉洁奉公、作风扎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表彰对象要注意推荐新典型,兼顾不同单位、层面、民族、性别。厅级干部一般不作为表彰推荐对象,严格控制处级党员干部比例,注重面向基层,向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倾斜。“访惠聚”活动工作组、集中整治工作队全体党员纳入原所在支部参加推荐表彰。

三、推荐评选程序

1.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要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整理。

2.推荐对象的确定,要实行差额推荐,一般按高于分配名额20%以上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把评选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逐级上报,好中选优。要坚持群众公认,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得到上一级党委所辖80%以上基层党组织认同;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得到所在基层党组织90%以上党员认同。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全面深入考察,普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多方听取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反映,严防“带病表彰”。推荐对象的确定,由所在单位、部门党委(支部)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

3.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推荐对象确定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委(支部)要高度重视此评选表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推荐评选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确保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推荐单位以党委(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附件2、3、4),连同推荐报告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要求A4纸打印,电子文档使用word编辑),于2016年5月1日前报厅政治部(机关党委)。个人先进事迹采用人物通讯体裁,字数不少于2000字;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七一”前后,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宣传奋斗在林业战线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联 系 人:李根华

联系电话:0991—558587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林业厅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林业厅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林业厅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林业厅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1:

林业厅 庆祝建党95周年“ 七一 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型

单位  

先进基层党组织

(17个)

优秀共产党员

(25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

(16名)

厅机关各处室(含事业)

2

4(含离退休支部1名)

3

天西局

4

5

3

阿山局

3

4

2

天东局

4

7

4

林科院

1

2

1

规划院

1

1

1

林业学校

1

1

1

生态监测总站

1

1

1

森林公安局

野马中心

甘家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