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开出首张环保查封扣押书

10.07.2015  20:33
  博州开出首张环保查封扣押书

  7月8日,博州环保局针对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开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

  7月3日州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生产废水通过泵房污水泵直接外排,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拍照取证,对公司相关责任人调查询问。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查明的事实,博州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立即启动查封扣押程序,并于7月8日下午,联合精河县环保局查封了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泵电源控制柜和污水阀门,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业决定书,责成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结合其违法情节和性质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