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额敏县玛热勒苏乡抗旱应急水源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22.04.2015  14:39

 

1 、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额敏县玛热勒苏乡抗旱应急水源连通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 新水办规计[2015]2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 额敏县阿克苏水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额敏县玛热勒苏镇。

2.2建设内容:额敏县玛热勒苏乡抗洪应急水源连通工程由15.277km的供水管及管线相应配套建筑物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1.0MpaDN700玻璃夹沙管15277m,减压阀井3座,检修闸阀井6座,镇墩71座,排水井6座,排气井17座,管道沿线的防洪堤300m(0+400~0+700管线),过洪建筑物3座,管线过道路、过渠、过管道交叉建筑15座,管理房1座。

2.3工期要求: 2015 年5月25日 开工, 2015年10月12日 竣工,工期1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一个采购标,一个监理标;

一标段:管沟槽开挖、回填及管道沿线建筑物工程及管道安装。

二标段:管材设备、构件采购。

三标段:工程监理。

2.5本项目的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674.3063 万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418.9620 万元;三标段发包价为 26.35 万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二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代理商或专业生产厂家;同时具有国家或自治区颁发的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国家或者行业有强制性生产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的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授权。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5月1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5月19日 上午11: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敏县阿克苏水库管理站

联系人:徐杰

电话:18690119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丽      罗萍 

电话/传真:0991-8885702    13565401887

                                                                                                                        2015 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