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法院将1154名“老赖”纳入黑名单

28.07.2015  13:46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魏红萍报道)7月27日,兵团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兵团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情况。

    兵团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自2014年11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活动,兵团法院在经过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后,取得初步成效。

    截止到6月底,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7案7人,司法拘留60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共计1154人。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有效遏制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的现象。

    兵团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在该司法解释发布之前,对于这种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被执行人,按照之前的法律法规,若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不提起公诉,法院无法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后,就有了新的变化。

    新司法解释赋予了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申请执行人可以提起自诉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诉后更有利于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