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载援疆路,一生民族情
他曾经历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协助抓捕暴恐分子。
他带领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实现5年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率100%。
他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不仅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忠实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同样也应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守护者。
他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史以来第一位在新疆工作六年的援疆干部刘波。
身先士卒,勇于打击暴恐犯罪的排头兵
2008年9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正处级检察员刘波主动请缨,经过民主测评、考察等程序层层选拔,作为第六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干部来到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就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职。
作为一名回族检察官,刘波说,当初之所以选择援疆不仅有工作的考虑,也有内心深处那份浓浓的民族情结,更重要的是响应国家稳边兴疆的号召。他认为,自己懂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群众情感好融合,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应当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在维护民族团结中尽自己所能。
2009年,新疆发生震惊中外的“7·5”严重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地处暴乱“重灾区”,在暴乱尚未完全平息,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面临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刘波带领两级检察院的35名检察官率先进入暴徒打砸抢烧最为严重的暴乱腹地,冒死保护群众,护卫党政机关,连续巡逻执勤两个昼夜,协助抓捕暴恐分子。
办理“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世界高度瞩目。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承担全部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刘波主动要求担任乌鲁木齐市检察院“7·5”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专案组组长。
在近两年的办案过程中,刘波放弃所有节假日和回京探亲的机会,带领专案组各族干警加班加点,对事实证据逐笔审核,对诉讼文书逐字审定,对公诉方案逐步推演,使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了办案主动权。
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刘波又主动承担起统一指挥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刘波三天三夜不寐,辗转基层检察院听取案件汇报,签署法律文件,补充补强证据千余份,修改近百份起诉书和上千页的庭审提纲。最终,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指控犯罪有理有据,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抱有侥幸心理的被告人从庭审之初大面积翻供转变为庭审结束前大面积认罪。
心系群众,全力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援疆工作初期,院里一些少数民族同事曾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看待刘波:从北京来的干部,没做过群众工作,虽然是回族,但不懂少数民族语言,本地检察官都很难解决的问题,一个外来的干部还能做什么?
令大家意外的是,群众什么诉求最迫切,最期盼哪些司法帮助,刘波都会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并且自己提出分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群众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群众约占四分之一。对这些信访案件,如果调处得法,就会促进民族团结,如果调处失当,可能会影响各族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赖,甚至误解党的民族政策。
为此,刘波多次开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讲座,向干警们强调检察机关各办案环节特别是面向群众的窗口部门,不仅要有法律意识,还要有群众意识和民族政策意识,不仅要依法办事和释法说理,更要会做群众工作,真正使办案的过程变成宣传法律、服务各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的过程。
2009年,听说从最高检来了一位检察官在市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维吾尔族群众阿某来到信访接待室点名要求刘波接待。因为向同族群众借钱做畜牧养殖发生了借贷官司,阿某始终不服法院判决,多次到检察院上访申诉。
刘波请一名维吾尔族干警做翻译,面对面认真倾听了阿某的诉求后,又请干警把相关的材料翻译成汉语。“事实的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都没有问题,检察院和法院却始终没能让阿某服判,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刘波认为,要让群众信服法律,必须彻彻底底地分析案件本身,化解群众心中的疑虑。
在详细阅读案件相关材料后,刘波发现,判决没有错误却存在瑕疵,阿某认为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待另一方的态度好于对待自己,判决也没有把阿某给对方的牛羊算入已还款的数额中。经过刘波反复与法院协调,并做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工作后,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阿某服判息诉。
刘波的“热心”、“耐心”、“真心”换来了各族群众的“贴心”,他与许多曾经接待过的群众成为了朋友,每到重大节日,穆斯林群众都会把刘波邀请到家中做客。也是在刘波的领导下,一批“老大难”信访积案得到化解,全市的信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连续5年涉检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
不辱使命,愿当援疆精神的践行者
“援疆干部的全部任务,集中起来就是一个‘援’字。援是给予、是奉献。要援思想、援业务、援作风。”刘波说,只有真诚虚心地向新疆干部群众学习,才能认识并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民族、宗教历史及现状,才能将内地的先进经验、做法与受援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才能找准援点、抓住援手、使好援劲、提升援效。
2011年,三年的援疆任务即将结束,但在刘波内心深处,他还有许多“援劲儿”没有使出来。与此同时,受援单位的领导也希望刘波能够发挥对新疆情况了解熟悉,与各族干部群众沟通真诚深入,对案件处理果断稳妥的优势,继续留下来为新疆检察工作贡献力量。很快,经过受援单位申请和组织批准,刘波开始了又一个三年的援疆工作。
近些年来,刘波时时处处不忘援疆使命,只要是有利于新疆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的事,他都不遗余力地去促进。
刘波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少数民族检察干警在办案时感到为难。刘波始终鼓励他们,作为优秀的维吾尔族干部必须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主动办案子,通过高质量查办暴恐案件,向群众澄清事实,弘扬正能量,促进民族团结。
六载援疆路,一生民族情。“乌鲁木齐这些年的发展与变化,给我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那么刻骨铭心,难以忘怀。”刘波虽然回京,但他的内心却从未离开新疆那片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