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残联会同博乐市残联举办了“新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首次发放仪式”

21.12.2015  16:00

                  12月17日上午,博州残联、博乐市残联共同举办了“新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首次发放仪式”。

此次活动是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依据本办法要求,我州残疾人驾车出行,可根据本人出示的残疾证及“新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在我州范围内所有公共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为大力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残疾人的这项优惠政策,向全社会广范宣传,并以此推动、营造更加有利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仪式由博乐市残联理事长杨继春主持,博州残联领导党组成员、调研员阿布都斯拉木•阿不都克迪、博乐市发改委、住建局、交警队、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及残疾人专委、残疾人代表等70余人在自治州残联五楼会议室举办了“新疆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首次发放仪式”,并为在场的10名残疾人驾驶员代表颁发了首批免费停放标识牌。

      “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车标识牌”的发放,将造福我州300余名残疾人驾驶员。首批“标识牌”发放后,其余“标识牌”将通过各县市残联陆续发放到残疾驾驶员手中,残疾人驾驶员可持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赴当地残联免费领取。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今后全社会对残疾人驾车、停车定会做到能礼让、照顾和理解。

(博州残联宣文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