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保局三项措施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05.09.2014  18:17

  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多发性、多样化、隐蔽性等不利于监管的特点,为适应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伊宁市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包括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报批落实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机构、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转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依证排放污染物情况,环境应急预案,排污费缴纳情况等,重点做好现场监察纪录和备案。

  二是强化执法工作的时间观念。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伊宁市监察大队要求根据问题的性质,及时上报、查处;对信访工作中反应出来的问题,要求及时解决并答复当事人,同时坚持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对突发性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把问题处理好,杜绝事件扩大,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是实行综合性执法手段。为加快解决伊宁市辖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伊宁市环保局在持续采用限期整改、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传统执法方式的基础上,加大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案件移交等综合手段,切实落实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职责,推动了一批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