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把脉

07.07.2016  17:48

  总量控制是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是我国现行环境管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重要举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是落实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重要环节,总量指标的准确性及来源的合理合规性十分重要。

  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自2016年2月以来,积极发挥职能定位,为环评审批环节的总量指标审查做好技术支撑,截止6月低,已审查环评报告28个,出具审查意见34份。在总量指标审查过程中,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充分发挥技术团队污染源管理经验,从建设项目的背景、工艺、工程分析、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率、采用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地点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审核环评报告中污染源数据相关参数的选取及计算过程的准确性,同时对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的来源在技术评估阶段提出建议,并在终审时把关,使得建设项目总量指标不仅在数量上准确,并且在来源及落实上符合管理要求。在审查的28个环评报告中,发现有两个环评存在计算错误,经与环评单位多次沟通并要求其修改报告书,达到要求后再进入环评审批程序;对19个环评报告书中核算总量指标进行了校正,占到核查总数的67.9%,为环评审批把好关,保证建设项目在今后运行管理阶段能有效、合理的进行污染物排放管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实施污染浓度达标和排放总量控制,对环境质量改善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新、改、扩项目在投产时,除了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外,在污染重、环境敏感地区及重点区域,在达标条件下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等量或倍量削减,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从而有效控制地区污染负荷的增加。因此,新建项目应选择技术起点高、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生产工艺,同时提高工业的污染防治水平,从过去生产的末端治理转到源头和企业全过程的控制,把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结合起来,把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结合起来,这样既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又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将认真履职,会同评估中心、环评处等有关业务部门为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把好脉,做好总量指标及来源的技术审查工作,真正做到“两服务”,即服务好环境管理,服务好排污企业,为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