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

24.05.2016  12:22

新林传发〔2016〕62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2016年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各族干部群众过上一个安全、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大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增强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畅通信息、及时报送。“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各种社会动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息,对重大紧急信息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萌芽状态。

三、认真履责,加强值班。各单位领导要树立责任意识,确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亲自带队,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巡查和维稳安保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稳定。

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送林业厅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石伟军

联系电话:0991—5856510(传真)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