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04.02.2015  13:14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烹调、驾驶、工程机械操作……想学一技之长,但嫌学费太高的人们有好消息了:乌鲁木齐调整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学习技能,可以享受的培训费用补贴标准提高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乌人社[2014]378号),于今年1月1日执行。昨日(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调整,提高了四项补贴标准。

  按照不同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分类制定。在以往ABCDE五类的基础上,今年A类职业(工种)一分为A1类、A2类,且补贴标准提高了100元,每人补贴达1800元,比自治区标准高出300元,其它类不变。也就是说,选择这六类、近300个职业(工种)中一种进行学习的人,每人分别可少掏1800元、1800元、1200元、750元、350元、200元。

  想自己当老板,参加SYB创业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从650元提至750元,在整体补贴标准每人1250元(含后续服务)不变的基础上,成功创业后的部分降低了100元。这考虑了后期跟踪、参训学员实际情况等。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每人900元。

  专门双语培训和常用汉语言培训、就业引导性培训,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前者由每人补贴600元提高至900元,后者由每人50元提高至100元。

  据悉,这一次的调整,是在2012年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突破、细化、量化和规范,也是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向双语培训和大学生就业倾斜等相关规定。

  新政亮点

  提高已有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只是此次政策调整的变化之一,在原有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这一次调整还实现了几大突破。

  两类人员享高额补贴

  以前,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职业培训的补贴标准,淹没在社会人员范围中,这一次,专门将他们单另出来,不规定具体补贴金额,而是规定了补贴上限,降低他们参加职业培训的自费率。   这里所说的新成长劳动力,指具有新疆户籍、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新疆户籍、16至28周岁、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未升学小学及初、高中毕业(肄业)生(即“两后生”)。

他们按规定参加订单、定岗培训,补贴标准A1类、A2类不高于4500元、B类不高于2800元、C类不高于1200元、D类不高于600元、E类不高于400元。参加汉语言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含鉴定补贴),培训期间,还将按实际参加培训的天数对“两后生”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天10元,生活补助最长为6个月。   2015年起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可按照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新纳入三类特殊人群之一的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状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举办的职业培训,也执行特定培训补贴标准,A1类和A2类不高于4500元、B类不高于2800元、C类不高于1200元、D类不高于600元、E类不高于400元。

  通用语培训享二次补贴

  根据规定,一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培训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学员重复参训只能享受先开班的培训补贴,而专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培训,一年内最多可参加2次,且享受2次培训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有特定的情况,比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集地封闭管理区参加专门的国家通用语言(汉语)培训,培训结束后本人认为还没有学好的或想再一次参加高一等级培训的,学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才可以参加二次培训。

  除了这一点,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集地封闭管理区举办的专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培训班中,在乌鲁木齐市居住1年以上的学员,或失业状态下参加其他地区双语培训的学员,还可以“领钱”,按照实际参加培训的天数计算,每人每天领10元交通误餐补助。培训出勤率低于80%的,不发放交通误餐补助。

  学无证工种 也给予补贴

  当前,有一些职业(工种),因为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或乌鲁木齐市暂时不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想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只能自费学习,而因为从业人员会“无证”上岗,很多人可能就不系统的学习,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对此,乌鲁木齐此次将这些市场需求较大的职业(工种),纳入补贴范围。

  这些工种,比如双语培训、剪纸、茶艺师、摩托车维修、拖拉机维修、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骑马)、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工、家禽家畜规模养殖经营,农作物规模种植经营、淡水水生物养殖、稻田养蟹、特种养殖种植、太空蔬菜种植、大雁特色养殖、家畜育肥等。

  实用出发 量化课时

  职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实操学习,各职业(工种)由规定的课时数。今年的政策调整提出,着力监管保证培训机构(单位)必要的培训课时,课时安排上,农村班不得低于国家颁布课时标准的60%,其他非农村班期不得低于国家颁布课时标准的70%,专项能力培训期须至少A类40课时,B类32课时,C类20课时。   这切实考虑了参训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以及培训工种的适用场合,让培训促就业更接地气。

  同时,为了严把培训质量关,今年明确提出小班培训,班期人数要控制在一定数量内,理论教学为主的职业(工种)学员人数45人以内,技能型强的职业(工种)学员人数30人以内。并严把师资关,凡培训班聘请乌鲁木齐市以外教师授课的,须在开班申请中做专门标注,并另附书面的该教师基本情况及聘请理由说明。对于出现班期超员培训、不标注不说明外聘教师的,一经发现将一律不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停学整顿3个月、取消该职业(工种)培训资质。

  三表统一堵漏洞

  以往的培训过程中,相关部门也严查考勤、实地查看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但是偶尔会有这样的情况:授课老师换人了;原定的培训地点没人,据说更换了授课点或者更改了授课时间。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存在的潜在风险,今年的调整进行严堵。

统一制定了培训日志表、学员考勤表、培训情况查班表,各区县、各培训机构查看、总结的内容有了详细的规定,且更换授课老师、授课时间、地点,需要提前申请。

  同时,今年还将依托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管理系统和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实名登记制制度,把所有参训学员信息录入人社部门信息系统平台网上管理。没有经过参训人员基本信息网上录入、网上管理与网上培训补贴审批的班期和个人,将一律不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十类人员享补贴 《就业失业登记证》很重要

  根据规定,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小学及初、高中毕业(肄业)生;农村劳动力;大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复转军人、随军家属;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在岗职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外来流动人口;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各类全市性专项培训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他们可以选择的职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专门双语培训和常用汉语言培训、就业引导性培训、职业指导、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职业培训、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各类全市性专项培训,以及自治区人社厅、市委市政府确定开展的其他专项职业培训十类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前四项培训的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就业引导性培训的毕业5年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也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