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进校园

15.10.2014  15:33

  (记者张冬梅)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在高新区(新市区)第九中学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启动,这是乌鲁木齐市启动的第4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

  当天,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在该校开展了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师生举行集体签名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小册子、现场发放收集设施等活动。

  10月14日,在乌鲁木齐市第九中学,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垃圾分类知识。了解了分类智能垃圾房的使用方法,同学们踊跃参加垃圾分类小知识问答。记者李瑞摄

  据了解,根据国家《“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将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之所以选择将九中作为试点,是希望教育部门能将垃圾分类纳入学生实践活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在社区当好‘小小指导员、监督员’,在家当好‘小教员’,通过‘小手拉大手’不断带动和深化每个家庭的垃圾分类工作。”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主任邹猛说。

  此前,乌鲁木齐市确定了4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分别是:天山区幸福路天福花园小区、沙依巴克区新农大家属院一区、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市第九中学、水磨沟区红山东路亿和兴苑小区。

  试点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试点涉及3个小区共1100多户居民以及一所学校2300多名师生。

  截至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已经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1700多册,分类垃圾桶2800多个,分类垃圾袋8万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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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三个试点倡导容易推行难

  晨报讯:乌鲁木齐市的垃圾分类试点自9月13日陆续启动以来已有一个月时间,但目前已启动的3个试点小区推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最大的原因是全民意识的转变和习惯的养成一时难以改变。

  10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了解到,根据目前对天山区幸福路天福花园小区、沙区新农大家属院一区、水区红山东路亿和兴苑小区试点运行的情况来看,真正做到分类投放的居民仅占到一小部分,大多数居民在投放时候仍然是混装随意投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试点小区内仍有部分居民不愿意分类,提及原因,大多表示“怕麻烦”、“分不清”。

  对于垃圾分类推行难的原因,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负责人认为,主要因为市民没有意识到垃圾分类对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意义,同时居民已经养成多年的习惯还一时难以改变。另外,相关监管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仍处于倡导阶段,需先培养市民的分类习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城区垃圾每日产生量已接近3000吨,并且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长。生活垃圾中60%以上为可回收垃圾和不易降解的物质,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能大大减少垃圾处理量,同时还能减少有害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试点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可回收垃圾就是可以再生循环的垃圾,为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玻璃、塑料、金属、人造合成材料包装,与这些材质有关的如报纸、杂志、广告单及其它干净的纸类等皆可回收。

  “到明年年底,我们要争取将试点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达到100%,而全市对此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这位负责人说,同时,通过对试点小区推行情况的摸索总结,计划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行约束。

  据了解,除4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外,今年乌鲁木齐市还确定了30个试点小区,将投资4481万元,全力推广垃圾分类的生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