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修订《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02.12.2015  13:08
            红山网讯(记者洪山)近日,我市正式启动《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乌市《条例》制定出台、实施,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新的职能分工的变化,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农产品等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亟需对《条例》的相关法条加以充实、完善和细化等修订。近期,市农牧局(市兽医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向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部门征求《条例》修订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组织论证,听取专家、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并于近日按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要求,递交了立项申请报告及《条例》(修订草案初稿)等材料。标志着我市已正式启动了《条例》的修订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下阶段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更广泛地、多次地征求意见活动,将依法修订出台《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