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召开《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初稿)讨论会

18.12.2015  16:54

  受阿勒泰地区委托,新疆环境科学研究院各位专家领导,历时两年时间帮助地区编制完成了《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初稿)》。2015年6月、7月和10月,自治区环保厅对《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进行了3次初步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15年7-11月,新疆环境科学院根据初审意见《总体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本总体实施方案重点以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污染负荷变化预测、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为主,是有关乌伦古湖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总体规划,是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导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和各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实施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保障湖泊、河流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

  12月10日,阿勒泰地区召开了《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初稿)讨论会。地区出席讨论会的有地委委员祁崇江同志;行署副专员沙比提同志;参加会议的有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分管领导及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地区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畜牧局、住建局、林业局、旅游局、农业局、水产局、阿山林业局、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同志。新疆环境科学研究院内陆水环境研究焦键所长和白泽龙研究员专题报告前期工作成果。

  新疆环科院对《总体实施方案》成果进行了介绍,祁崇江委员针对《总体实施方案》的重要性、综合性、紧迫性等三个方面讲了重要的讲话。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和各部门(单位)也就相关情况与新疆环科院进行了很好的沟通,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会后,沙比提副专员提出要求:根据与会领导和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总体实施方案》内容,争取在2015年底前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