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召开建设与管理协调会

03.07.2015  15:39

  7月2日,福海县召开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协调会。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产局、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及福海镇、解特阿热勒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2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试点工作,公园面积127155公顷。公园内生产经营主体、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较多。为了加强对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资源的有效保护与管理,规范公园内公司、个体工商户、农牧民等主体的生产生活、经营活动,整合执法力量,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争取早日通过国家林业局挂牌验收,福海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分管副书记人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与会各部门为成员的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以会议形式确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加强规划管理,凡是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生产经营、旅游开发等活动的,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必须服从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监管,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湿地生态保护方案,并报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备案;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加强日常乌伦古湖区域巡护、检查的同时,对破坏湿地景观、资源等行为,要及时向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召集各成员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或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议,召集临时会议,研究解决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此次会议为湿地公园今后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机制保障,加强了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凝聚力各部门、单位的力量,将为维护我县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把乌伦古湖打造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西北大型湖泊湿地公园,吸引更多的国家项目资金注入,带动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强有力地推动作用。

( 福海县乌伦古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钱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