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家上市公司停牌超5个月 交易所出手整顿
由于停牌而错失牛市的投资者在近期迎来喜讯。继深交所就已经制定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重组停牌期最长不得超过5个月,交易所可对公司滥用停牌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得知,截至11月24日,有49家上市公司停牌时间已经超过5个月,其中,有3家公司从2014年就开始停牌至今。
有一家停牌超过5个月的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停牌新规主要是针对规定发布后进行停牌的上市公司,对于新规发布前停牌的上市公司则不用按此规定实行。不过,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停牌时间不受新规限制,但公司也在积极筹划重组事项,争取尽快复牌。
规范上市公司停牌期限
11月1日,深交所宣布,拟于近期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要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不得滥用停牌损害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并对常见的停牌事项规定了相应的停牌期限及标准。而对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的,备忘录明确交易所可以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复牌处理。
11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司原则上应当在3个月内公布预案并申请复牌,累计停牌时间最长不超过5个月。
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上市公司不得为延长股票停牌期间,将实质相关的重组方案分拆后分次实施。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申请继续停牌并再次筹划实质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自停牌筹划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计算停牌时间,适用《重组业务指引》及本通知关于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且累计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
对于这次新规的产生原因,上交所解释称,“随意停牌、长时间停牌、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现就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信息披露中的有关事项通知”。
有业内人士分析,投资者的大量资金因为上市公司停牌而被迫留守,更有不少投资者因此错过了牛市或是更好的投资时机。鉴于此,投资者在投资前应提前了解公司情况并安排好投资金额,此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履行信披义务,促使尽快复牌交易。
上交所表示,经梳理发现,有些公司停牌时既不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也未明确披露停牌事由和复牌时间,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也较为含糊和笼统,公司和控股股东滥用停牌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类行为,进一步强化规则的执行,加大事中干预和事后处罚的力度,十分必要。
一家停牌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上市公司之所以不复牌,可能是想锁定停牌前的价格,然后找重组方洽谈重组,但如果一直没找到合适重组方的话,公司可能会一直延长停牌时间。“如果复牌后,股价大涨,公司可能更难找到能接盘的重组方了。”
据上交所停复牌新规内容显示,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利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公司应当按本所要求尽早复牌或者补充披露。
同时,上交所也对明显存在滥用停牌行为的公司,加大了事后问责力度。如针对宝光股份滥用停牌的行为,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通报批评。另外,还有部分公司如昆明机床因涉嫌滥用停牌行为已被启动纪律处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