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读“一带一路”框架下首个双边合作规划
中哈务实合作有了顶层设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司长田锦尘独家解读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 张晓哲、方学报道
在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发布前夕,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就《规划》相关问题独家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司长田锦尘。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请您简要介绍下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的编制背景。
田锦尘: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带”,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国土面积和经济总量居中亚地区首位。作为与我国边界线最长的邻国,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友好邻邦和全面战略伙伴,两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合作基础。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讲话时,首次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哈方给予积极响应,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表示哈方完全赞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愿同中方加强经济、交通、人文互联互通,共同构筑新的丝绸之路。2014年11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提出“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中方也给予充分肯定。为了落实两国元首共识,2014年12月14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商定,深入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内涵,以合作编制战略对接文件为抓手,推动新时期两国合作。2015年12月14日,中哈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明确提出,“尽快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联合编制工作”。因此,编制《规划》是现阶段中哈两国政治经济合作中的一件大事,对深化两国务实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编制发布本《规划》有何重要现实意义?
田锦尘:哈萨克斯坦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支点国家之一,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对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中哈《规划》作为“一带一路”框架下签署发布的第一个双边合作规划,既是中哈两国之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务实合作的一项顶层设计,也是构建中国-中亚-西亚国际经济合作走廊迈出的重要一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三年来,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认为推动双边战略对接更能契合双方诉求,调动双方合作积极性,符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规划》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做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可以说是提供了一个范例。万事开头难,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我们也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这对后续其他国别合作规划的编制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规划》的编制原则是什么,编制经历了哪些主要过程?
田锦尘:中哈双方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始终以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为主要原则,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找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契合点,以增加两国人民福祉为最终目标。
自2014年12月中哈签署《备忘录》,提出共同编制合作发展文件后,双方主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大量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深开展前期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了解中哈合作现状与潜力,并广泛征求了各省、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对哈开展合作的建议和需求。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国民经济部共同牵头成立编制工作组,我方工作组由西部司司长担任组长,外交部、商务部、交通部等10多个部门参与其中。我方工作组率先提出《规划》大纲和工作计划,提供给哈方讨论通过,为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进行文本磋商。《规划》草案完成后,我们与哈方进行了多次面商,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进行了10多次视频会议,在外交、商务、交通、水利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并多次征求国内有关部门意见,最终于G20杭州峰会前,形成了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双方共同诉求的《规划》文本,保证了如期在两国元首的见证下签署。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规划》明确合作重点涉及交通基础设施、贸易、制造业以及其他领域,并提出了实施保障机制。在您看来,这对于两国企业投资兴业而言,将释放哪些红利?
田锦尘:《规划》深入挖掘中哈合作优势,牢牢抓住双方现实需要,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首要合作重点,以改善互联互通条件,提高运输能力,降低运输成本、简化过境程序为目标,提出进一步畅通中国-哈萨克斯坦-西亚、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西欧和中国-哈萨克斯坦-南高加索/土耳其-欧洲交通走廊,这将为两国进一步扩大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提供硬件保障。其次,进一步推动两国政府在标准互认、税务磋商、金融合作等领域的合作,明确了双方继续开展新版中哈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协定草案磋商工作,为两国企业合作提供更为完善的政策保障。第三,鼓励中哈双方企业参与到纺织、食品、工程机械、汽车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生物、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企业投资兴业指明了方向。第四,在《规划》实施中,双方将选择若干个重点项目,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争取形成一批早期收获,让两国企业和民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